今年國考放榜後,身邊又多了兩位官。因為還有口試不便透露他們的名字,但以他們多出來的分數,只要口試時隨便背背三字經,然後不要罵三字經,應該就是躺著上。看到大家錦繡前程,一方面很高興,一方面很難過。
高興的理由很簡單,當然是為他們高興。這兩位仁兄之前法律之路都沒有走的金光閃閃,但現在都已經拿到黃金之扉的鑰匙準備打開大門。書卷獎考上一點都不讓人感動,這樣子的逆境求生才是真男兒。
難過的理由就很複雜了。還記得當初寫申請學校的SOP時還覺得很自豪,現在卻覺得過去的選擇很愚蠢。
看不起官,所以死不當官(雖然去考也考不上XD)。好官不是沒有,但總是少數,我在法院的經驗就是,那個環境結構就是這樣,可能除了公辯的環境結構不會殘害一個人的腦力之外,其他的位置就像是會讓人變蠢笨的毒藥一樣讓你慢性中毒。終身俸就是補償對你腦力造成的永久性傷害,以及補償你任內侵害他人生命自由財產損陰德下地獄要償還,所以讓你去跟閻王報到之前日子過得舒服一點。一直覺得將來最大的樂事就是在法庭上羞辱檢察官,然後上訴時羞辱法官。還記得才沒多久之前,律師地位可是跟司法官相當。拜偉大的百分之八政策,律師行情暴跌,現在事務官都不如。
論收入,一般律師一開始不過五萬,南部聽說已經出現有四萬的行情,連找實習機會都找不太到。要死要活受僱好幾年,還是那些死薪水,出來自己開?這麼競爭誰知道他能生存下來?當初替代役當公辯助理時,一位公辯跟我說之前本來想跳出去做律師,都已經花了一百萬投入事務所的建設,後來看到市場這麼差,趕緊再縮回來。當官,即使是事務官,薪水都是司法官八成,絕對能用鈔票把你那些小律師打趴在地上叫爹娘。遇到經濟不景氣,以及無能爛總統,當官更是爽哈哈,薪水照領,還逐年加薪,也不怕失業。前幾禮拜知道一位司法官官年底要結婚,要新居採購,要蜜月,但還是能負擔徠卡M,甚至還可以加上年底的5DII,看著我家的鈔票被台灣總督府裡那隻狗咬的遍體麟傷,連最便宜的福崙達都買不起了,眼淚真的快掉出來....
論地位,台灣這種文化水準低度開發的地區,地位跟收入之間是約等於的符號。所以律師一但收入下降,地位當然就跟著下降。從最近多少人有律師證照卻還是選擇當事務官甚麼的就可以知道。當然有一種律師地位很高,就是收入高的律師。收入高的律師多半就是在大事務所,往來客戶無白丁的那一種,同事之間都要稱associate,老闆叫partner,彼此之間要叫對方英文名字,像是Marx啊、Jimmy啊還是Joe the plumber的。在ㄧ般訴訟事務所提供平民百姓服務的律師?熬夜加班肚子餓買個白吐司走在回家的路上野狗也都會來搶你的吐司欺負你!所以大家才拼死都要來國外唸個LLM老流氓,回國後股票不叫股票要叫stocks,證券不叫證券要叫securities,然後進大所做商務,當個地位跟官官平起平坐的大律師。
當然,一般訴訟律師也不是完全沒搞頭。自己開有生意賺的搞不好不輸甚麼partner之流。錢多多,地位就高高。開事務所的人當中當然有很多是非常有能力的好人,但事實上在台灣律師市場能力是不是有很直接的相關?搞不好認識民代,酒量好,做事歪哥還比較容易幫你賺錢。要不然就是油腔滑調綜藝化也可以幫你賺大錢,我沒有說是哪位律師喔!如果這是一個競爭機制良好健全的市場,那我技不如人被淘汰理所當然還甘之如飴。但我在法院看太多多少中部知名律師那種辦事的能力跟態度,我ㄧ個月領六千塊替代役薪水花八小時寫的狀子比他們收五萬塊的還認真還好ㄟ!真是太美妙了!不是代表這個市場可以好好開發,就是代表這市場問題很大。我深信是後者。有哪位死老百姓找律師是因為他認真能力強的?
老實說,一直很希望將來能做的像前老闆林永頌律師跟他太太施淑貞律師一樣。做傳統訴訟,服務ㄧ般市井小民,能力好又認真,打出好名聲,有自己的事務所可以接自己的案,然後要求自己每接八件要收一件義務案件,繁忙之餘要積極投身ㄧ些組織,做到讓別人沒話說。人生最高境界不就是能做到讓別人都沒話說。不是說要抄襲別人的路線,我有我自己的人生,但自己也是希望將來是不是能有自己的事務所,接自己想接的案件,參與自己想參予的組織,做到讓自己跟別人都沒話說,錢不用多夠好好生活就好(徠卡是沒希望了,至少蔡司鏡頭要買的起XD),其它就是做自己認為有意義的事。
想想當初寫申請學校的SOP時,標題就是the audacity to be different,慷慨激昂的說台灣優秀的法律人都投身大事務所做商務服務黑心企業,拎北就是不想這樣,想服務死老百姓,想加入組織幫那些邊緣人發聲。結果這樣寫,搞到後來前十只有NYU學店肯收我,就是給我警訊告訴我"年輕人不要太天真",我還傻傻的沒發覺。
上禮拜跟馬英九的老師Cohen討論課堂報告,他人真的很好,然後問一下我的ㄧ些背景,當我跟他說大家來美國回去都要進大事務所,我卻想做litigator加入ㄧ些社會組織,他很高興的跟我說good for you,不要跟別人一樣很好。在美國或許很好吧,搞不好也不是,但在現在台灣的社會這樣多半就是太天真。
不管是不是太天真,反正都來不及了。或許當初應該考慮去考官官的,相較於服務黑心企業,服務無能政府可能還是好些。我也想當官人!
最後只有一個最卑微的請求,親愛的官官朋友們,將來看到我這被野狗搶吐司還搶輸的落魄律師請不要看不起我XD....你們進出高級法國餐廳啜飲紅酒,看到我坐在99元熱炒攤只叫得起一盤炒青菜配維士比套藥酒也不要看不起我XD....
5 則留言:
推"做到讓自己跟別人都沒話說"
因為不是小孩子了,所以雖然你這篇也很好笑,但是我笑不出來。
這是一條困難的道路,然而我還是想跟你一樣,任性一輩子。
太棒了!淪落到熱炒攤喝藥酒的酒友又多一個!
不扯到我你痔瘡會破是不是?
我看過最爛的camouflage....
一切跡象都顯示那位匿名人士只有可能是一個人XD....
第一,文章內有去酸到他。
第二,講話夠低級。
第三,差不多的時間個版有一個人的回覆,但表就是在這個時間上網來看的某人。
其實只要第二點大家就知道是誰了XD
學長你真的很有見地,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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