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律師九年等",沒體會到這句話的,大概不配做律師。
十年律師九年等所謂的等,說的其實是說等開庭。我一直無法理解我國司法實務為什麼就是喜歡訂一些很唬爛的開庭時間,十分鐘二十分鐘一庭,請問是能了解些什麼。十分鐘二十分鐘能開完的,基本上你在法庭上說的都馬事被當屁話,主要還是看你在狀紙上爭奇鬥豔。開庭要能深入了解一些東西的,十分鐘二十分鐘一定開不完,問題是開庭一排就是好幾件,一件一件delay下去開最後一件的就倒超級大楣。
話說今天只不過是我第二次正式開庭,卻是最有臨場感的一次。正式上班後兩天開了一次庭,開庭前很認真準備,還順了好幾次要怎麼講,結果開庭時對方因為是由律師助理複代理開庭,而那位法官不允許律師助理複代理,馬上就被轟下去,然後視為對造未到法官馬上結束,結果我只庭呈了狀紙,那翻準備已久的陳述全部吞回去。
今天第二次開庭,遇到了某地院的delay king。開庭前所裡的前輩律師們再三叮嚀我要攜帶娛樂用品,讓我一度想帶相機去,不過後來作罷只帶了其他案件的東西去看。十點的庭我能回到所裡吃午餐他們已經說我今天實在是好狗運了。
本來以為今天是easy case,因為對方本來沒請律師,狀子裡請求權基礎亂寫錯得離譜,所以我信心滿滿也沒甚麼準備。結果一到場突然殺出一個老資歷的律師,據說該律師曾被本所所長相中想延攬進台中所主持大局,但該律師以喜好自由為由婉拒。我這小嫩逼踢到到老經歷這鐵板就算了,然後庭呈一個準備狀請求權大轉向,然本來覺得可以躺著打的case現在開花了,要重新回應完全不一樣的主張。靠,不到二十萬的簡易案件,雙方都請律師加起來就浪費了十萬,現在又開花了,真的是資源浪費....
還是覺得律師是很有趣的行業,尤其是可以接觸到很多社會內幕八卦。不過於此同時也越來越沒那種激情,還不到一個月我就已經開始回家都不會工作了。還記得前兩個禮拜回家沒事做都會待別的律師的案子回去研究,現在才不到一個月就算事情沒做完回家還是寧肯躺在床上看已經重播幾百遍的電影也不願翻開一頁卷。這樣不知道是好還是壞。
所以我重回攝影懷抱之日大概是指日可待了。還有一堆攝影集沒介紹,一堆照片沒掃沒整理。該是好好區分工作與生活了。
不過明天還有一個麻煩的國際貿易案要開,然後也會有一紙箱的契約抵達恬靜的台中所要我們審了....
這就是律師生活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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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2009
當了兩個禮拜律師有感
本來就打算今天上來扯扯屁話的,剛好Rice兄昨天有留言召喚小弟我^^"....
考上律師很久了,93年就考上,但到現在,也不過才當了兩個禮拜正式律師。話說這兩個禮拜也不是說忙到沒時間上來晃一晃,不過可能是一開始工作的新鮮感的關係,回家後連看卷都覺得是很有趣的事,所以不要說部落格,連RFF、LFC都很少很少上去。看到M9又要推出,除了為那些買了M8.2的人感到同情,連耍耍嘴皮罵罵徠卡的興致都沒有。說真的,一直說FF的RF技術還要一段期間,但推出M8.2沒多久就出現M9,不是M9表現可能會有問題,就是萊卡在耍那些買M8.2的人。不過這也不干我的事。
首先,從應徵開始說起。我最後選擇進去了一間當初完全沒想過我會進去的事務所。因為應徵之前聽到了這間事務所比較多負面的消息,甚至還有人建議我,這間當作墊著用的,當真的找不到再考慮去這間,所以一開始壓根根本沒想到我會選擇這間,反倒是一心要進號稱台中最有規模的那間。當初還在NYC考Bar時就很機即得丟出履歷應徵,還被回了一句等你考完回國再說。一回國也是馬上丟這間台中一,面試過程跟結果也很順利,甚至在面試後來去這間之前幾乎就已經決定要去台中一了。不過一去到現在去這間面試,感覺整個大逆轉,整個心就被拉過去。
嗯,現在應該是要叫本所,而不是叫他後來去的那間了。老實說為什麼忽然會選擇本所這樣的大逆轉我也不清楚,中間的曲折可能比我當初要買A4看了好幾遍最後都談到要送什麼贈品了,但路過SAAB兩個小時就開始準備簽93的約一樣離奇。事後回想為什麼最後選擇了本所,覺得最有可能的那個答案其實很好笑。
原因不是錢。雖然帳面上本所的數字好看了一點,但實際上兩間拿到的年薪最後應該都差不多。甚至,考慮將來可能自己開發案源,台中一可能還可以多賺一些。而且我一直認為,三十歲以前,錢應該不是我要注重的關鍵。應該也不是本所享有獨立辦公室辦公室裡還有沙發而台中一要坐AO,雖然有自己的辦公室感覺很爽,但應該也沒爽到讓我當成選擇工作的因素。
難道是名聲跟發展性?本所雖然是跨足北中南的大所,但台中這邊在經歷過一些變動之後,應該是屬於剛盤整完要重新開始發展。目前規模其實不大,而且很多時候有點像是輔助北高兩邊的角色。現階段來看,在中部名聲跟規模可能都稍遜於台中一。發展性呢?其實當初有在想,以本所以及台中目前的狀況看來,應該是有很多發展的潛力,如果能進去跟著一起慢慢發展起來,可能很有搞頭。不過現在越來越覺得台中這邊的市場似乎沒那麼樂觀。案源不多,獎金跟往上爬的發展性可能也不大。而去台中一感覺起來比較有機會跟可能累積自己的人脈將來跳出去開。
想想最後為什麼選擇本所,關鍵竟然是在於面試者。其實兩邊人都很好,而且反而是台中一那邊一直不斷說我背景很好很優秀,不過也透露釋放著以我的條件將來就是那種會自己跳出去發展的人,然後在台中一不會久留。本所這邊面試我的事務所大頭個性很有趣率直,然後因為她的一句話就讓我決定要去本所。在談到自己的弱點時,我表示目前可能是經歷方面不是那麼夠,面試的大頭馬上來了一句:你的經歷不是不夠,而是根本沒有。聽到第一秒我愣了一下,第二秒馬上感覺到我被電得大快我心。然後提到說什麼時候可以給我回覆,面試的大頭也是一句:我現在就可以跟你說,我們要你,但是你的學經歷很好只是證明了你過去的能力跟努力,不保證你的未來。一切都是那麼爽快,真的就是一個fu。而且過程中不像台中一釋放著我不會是久留之人那種訊息,而是一直強調你給我好好待上個幾年,我們要好好培養你。說實話搞不好去台中一然後長大了跳出去會比待著被培訓賺更多,但本所展現出了一種氣魄跟態度事還滿吸引我的。
結果到頭來也不是什麼理性的利益衡量思考,不過是一個fu。這樣子做選擇會不會有點好笑?或許吧。不過反正我是抱著三十歲之前不要care那麼多,先找個地方賺經歷,等三年後滿三十再重新思考打算一次就好。
其實過了兩個禮拜感覺還不錯啦。整個所是一個大所,其實能接觸到的客戶跟案件其實還算大還算廣。但身為大事務所中在台中的一個小所,案件工作量相對不會這麼大,是一個可以比較輕鬆沒壓力慢慢學習的地方,然後也可以比較有品質的處理案件。事實上,我覺得這邊的幾個律師,扣掉我這菜鳥,其實供力都很不錯。我雖然還很菜,但也已經有能力分辨狀子跟辦案好壞。台中這邊幾位律師的能力跟案件品質其實都不賴。台中這邊人少單純一些,雖然有時候覺得稍微不熱鬧一點,但人丁單純大家相處也都很融洽。而且因為事務所的大頭都在北高兩地,台中這邊有點天高皇帝遠的感覺,還滿自由自在的。總之目前在這是覺得還不錯,雖然會有點憂慮當我三十歲時發展跟賺錢的問題,但就賺取歷練這裡應該是兼顧學習跟一定生活品質還不錯的地方。至於那些憂慮等到我三十歲再另作考慮吧。
當了兩個禮拜律師,其實感想跟我之前當實習時差不多。律師這工作其實也沒甚麼好,賺很多錢這點在現在已經是笑話,換算成時薪其實也有點悽慘,發展性在現在這麼競爭的市場其實也有很多疑慮。有時候聽到有人在那說你們賺很多錢喔,出來一趟就不知道收多少其實心裡很不爽。那些人都碼自己事業做很大,賺到翻掉,但就覺得律師賺很多。花個好幾百買好車但根本沒能力發揮他們的性能他們不覺得浪費,花個幾萬塊買法律服務的保障就覺得被律師騙錢。薄薄的十頁狀子或契約背後的心血跟功力是什麼,一般人根本不知道。總覺得那只是十頁的紙。或許就事一直沒建立起購買法律服務的概念,律師這一行現在不好做,然後好律師壞律師的區別無法被分辨,這些問題才會產生。
扯遠了。律師這行吸引我在哪裡?就是他實在是一個接觸社會很多層面增加很多社會歷練的好方式。說真的,很難再找到什麼性質的工作會像律師這一行一樣可以接觸學習到很多東西。我相信當官官也是可以接觸很多東西的,但差別在他們有生殺大權,有權的話就會降低學習的動力,學來學去就是司法院法務部那一套封閉體系的價值觀要好好學而已。所以說這行有甚麼好我真的不知道,但其實挺有趣的。配合上我三十歲以前只是要多歷練社會的想法,律師這一行在我三十歲以前其實是很不錯的選擇。
這兩個禮拜大概是工作的熱戀期,所以都還滿投入的,即使事情做完了,還是會帶卷回家看覺得有趣。但現在應該是熱戀期結束了,所以我又開始寫起了部落格XD....而且,又忽然開始想拍照了....所以不久之後這個部落格又會恢復正常營運了吧^^"....也不是說開始倦怠,才兩個禮拜就倦怠也太可怕了。應該是說反而是進入了一個正常的關係才是,工作的歸工作,工作結束後的生活歸自己的生活。又該是重拾攝影資訊跟攝影集的時機了。當初玩攝影,不正是打算用來調劑律師工作用的。
昨天跑去王公吃吃喝喝,讓我想起了那句"台灣只有海鮮文化沒有海洋文化"。等工作再穩定上軌道一點,就來開始我記錄台灣各地漁村的構想好了。
不過我還是很想念NYC,每次看到電影影集裡有NYC的景色都好感傷....我還是很懷念在NYC的日子,深深覺得那才是我的家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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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律師很久了,93年就考上,但到現在,也不過才當了兩個禮拜正式律師。話說這兩個禮拜也不是說忙到沒時間上來晃一晃,不過可能是一開始工作的新鮮感的關係,回家後連看卷都覺得是很有趣的事,所以不要說部落格,連RFF、LFC都很少很少上去。看到M9又要推出,除了為那些買了M8.2的人感到同情,連耍耍嘴皮罵罵徠卡的興致都沒有。說真的,一直說FF的RF技術還要一段期間,但推出M8.2沒多久就出現M9,不是M9表現可能會有問題,就是萊卡在耍那些買M8.2的人。不過這也不干我的事。
首先,從應徵開始說起。我最後選擇進去了一間當初完全沒想過我會進去的事務所。因為應徵之前聽到了這間事務所比較多負面的消息,甚至還有人建議我,這間當作墊著用的,當真的找不到再考慮去這間,所以一開始壓根根本沒想到我會選擇這間,反倒是一心要進號稱台中最有規模的那間。當初還在NYC考Bar時就很機即得丟出履歷應徵,還被回了一句等你考完回國再說。一回國也是馬上丟這間台中一,面試過程跟結果也很順利,甚至在面試後來去這間之前幾乎就已經決定要去台中一了。不過一去到現在去這間面試,感覺整個大逆轉,整個心就被拉過去。
嗯,現在應該是要叫本所,而不是叫他後來去的那間了。老實說為什麼忽然會選擇本所這樣的大逆轉我也不清楚,中間的曲折可能比我當初要買A4看了好幾遍最後都談到要送什麼贈品了,但路過SAAB兩個小時就開始準備簽93的約一樣離奇。事後回想為什麼最後選擇了本所,覺得最有可能的那個答案其實很好笑。
原因不是錢。雖然帳面上本所的數字好看了一點,但實際上兩間拿到的年薪最後應該都差不多。甚至,考慮將來可能自己開發案源,台中一可能還可以多賺一些。而且我一直認為,三十歲以前,錢應該不是我要注重的關鍵。應該也不是本所享有獨立辦公室辦公室裡還有沙發而台中一要坐AO,雖然有自己的辦公室感覺很爽,但應該也沒爽到讓我當成選擇工作的因素。
難道是名聲跟發展性?本所雖然是跨足北中南的大所,但台中這邊在經歷過一些變動之後,應該是屬於剛盤整完要重新開始發展。目前規模其實不大,而且很多時候有點像是輔助北高兩邊的角色。現階段來看,在中部名聲跟規模可能都稍遜於台中一。發展性呢?其實當初有在想,以本所以及台中目前的狀況看來,應該是有很多發展的潛力,如果能進去跟著一起慢慢發展起來,可能很有搞頭。不過現在越來越覺得台中這邊的市場似乎沒那麼樂觀。案源不多,獎金跟往上爬的發展性可能也不大。而去台中一感覺起來比較有機會跟可能累積自己的人脈將來跳出去開。
想想最後為什麼選擇本所,關鍵竟然是在於面試者。其實兩邊人都很好,而且反而是台中一那邊一直不斷說我背景很好很優秀,不過也透露釋放著以我的條件將來就是那種會自己跳出去發展的人,然後在台中一不會久留。本所這邊面試我的事務所大頭個性很有趣率直,然後因為她的一句話就讓我決定要去本所。在談到自己的弱點時,我表示目前可能是經歷方面不是那麼夠,面試的大頭馬上來了一句:你的經歷不是不夠,而是根本沒有。聽到第一秒我愣了一下,第二秒馬上感覺到我被電得大快我心。然後提到說什麼時候可以給我回覆,面試的大頭也是一句:我現在就可以跟你說,我們要你,但是你的學經歷很好只是證明了你過去的能力跟努力,不保證你的未來。一切都是那麼爽快,真的就是一個fu。而且過程中不像台中一釋放著我不會是久留之人那種訊息,而是一直強調你給我好好待上個幾年,我們要好好培養你。說實話搞不好去台中一然後長大了跳出去會比待著被培訓賺更多,但本所展現出了一種氣魄跟態度事還滿吸引我的。
結果到頭來也不是什麼理性的利益衡量思考,不過是一個fu。這樣子做選擇會不會有點好笑?或許吧。不過反正我是抱著三十歲之前不要care那麼多,先找個地方賺經歷,等三年後滿三十再重新思考打算一次就好。
其實過了兩個禮拜感覺還不錯啦。整個所是一個大所,其實能接觸到的客戶跟案件其實還算大還算廣。但身為大事務所中在台中的一個小所,案件工作量相對不會這麼大,是一個可以比較輕鬆沒壓力慢慢學習的地方,然後也可以比較有品質的處理案件。事實上,我覺得這邊的幾個律師,扣掉我這菜鳥,其實供力都很不錯。我雖然還很菜,但也已經有能力分辨狀子跟辦案好壞。台中這邊幾位律師的能力跟案件品質其實都不賴。台中這邊人少單純一些,雖然有時候覺得稍微不熱鬧一點,但人丁單純大家相處也都很融洽。而且因為事務所的大頭都在北高兩地,台中這邊有點天高皇帝遠的感覺,還滿自由自在的。總之目前在這是覺得還不錯,雖然會有點憂慮當我三十歲時發展跟賺錢的問題,但就賺取歷練這裡應該是兼顧學習跟一定生活品質還不錯的地方。至於那些憂慮等到我三十歲再另作考慮吧。
當了兩個禮拜律師,其實感想跟我之前當實習時差不多。律師這工作其實也沒甚麼好,賺很多錢這點在現在已經是笑話,換算成時薪其實也有點悽慘,發展性在現在這麼競爭的市場其實也有很多疑慮。有時候聽到有人在那說你們賺很多錢喔,出來一趟就不知道收多少其實心裡很不爽。那些人都碼自己事業做很大,賺到翻掉,但就覺得律師賺很多。花個好幾百買好車但根本沒能力發揮他們的性能他們不覺得浪費,花個幾萬塊買法律服務的保障就覺得被律師騙錢。薄薄的十頁狀子或契約背後的心血跟功力是什麼,一般人根本不知道。總覺得那只是十頁的紙。或許就事一直沒建立起購買法律服務的概念,律師這一行現在不好做,然後好律師壞律師的區別無法被分辨,這些問題才會產生。
扯遠了。律師這行吸引我在哪裡?就是他實在是一個接觸社會很多層面增加很多社會歷練的好方式。說真的,很難再找到什麼性質的工作會像律師這一行一樣可以接觸學習到很多東西。我相信當官官也是可以接觸很多東西的,但差別在他們有生殺大權,有權的話就會降低學習的動力,學來學去就是司法院法務部那一套封閉體系的價值觀要好好學而已。所以說這行有甚麼好我真的不知道,但其實挺有趣的。配合上我三十歲以前只是要多歷練社會的想法,律師這一行在我三十歲以前其實是很不錯的選擇。
這兩個禮拜大概是工作的熱戀期,所以都還滿投入的,即使事情做完了,還是會帶卷回家看覺得有趣。但現在應該是熱戀期結束了,所以我又開始寫起了部落格XD....而且,又忽然開始想拍照了....所以不久之後這個部落格又會恢復正常營運了吧^^"....也不是說開始倦怠,才兩個禮拜就倦怠也太可怕了。應該是說反而是進入了一個正常的關係才是,工作的歸工作,工作結束後的生活歸自己的生活。又該是重拾攝影資訊跟攝影集的時機了。當初玩攝影,不正是打算用來調劑律師工作用的。
昨天跑去王公吃吃喝喝,讓我想起了那句"台灣只有海鮮文化沒有海洋文化"。等工作再穩定上軌道一點,就來開始我記錄台灣各地漁村的構想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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