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2.2009

十年律師九年等

"十年律師九年等",沒體會到這句話的,大概不配做律師。

十年律師九年等所謂的等,說的其實是說等開庭。我一直無法理解我國司法實務為什麼就是喜歡訂一些很唬爛的開庭時間,十分鐘二十分鐘一庭,請問是能了解些什麼。十分鐘二十分鐘能開完的,基本上你在法庭上說的都馬事被當屁話,主要還是看你在狀紙上爭奇鬥豔。開庭要能深入了解一些東西的,十分鐘二十分鐘一定開不完,問題是開庭一排就是好幾件,一件一件delay下去開最後一件的就倒超級大楣。

話說今天只不過是我第二次正式開庭,卻是最有臨場感的一次。正式上班後兩天開了一次庭,開庭前很認真準備,還順了好幾次要怎麼講,結果開庭時對方因為是由律師助理複代理開庭,而那位法官不允許律師助理複代理,馬上就被轟下去,然後視為對造未到法官馬上結束,結果我只庭呈了狀紙,那翻準備已久的陳述全部吞回去。

今天第二次開庭,遇到了某地院的delay king。開庭前所裡的前輩律師們再三叮嚀我要攜帶娛樂用品,讓我一度想帶相機去,不過後來作罷只帶了其他案件的東西去看。十點的庭我能回到所裡吃午餐他們已經說我今天實在是好狗運了。

本來以為今天是easy case,因為對方本來沒請律師,狀子裡請求權基礎亂寫錯得離譜,所以我信心滿滿也沒甚麼準備。結果一到場突然殺出一個老資歷的律師,據說該律師曾被本所所長相中想延攬進台中所主持大局,但該律師以喜好自由為由婉拒。我這小嫩逼踢到到老經歷這鐵板就算了,然後庭呈一個準備狀請求權大轉向,然本來覺得可以躺著打的case現在開花了,要重新回應完全不一樣的主張。靠,不到二十萬的簡易案件,雙方都請律師加起來就浪費了十萬,現在又開花了,真的是資源浪費....

還是覺得律師是很有趣的行業,尤其是可以接觸到很多社會內幕八卦。不過於此同時也越來越沒那種激情,還不到一個月我就已經開始回家都不會工作了。還記得前兩個禮拜回家沒事做都會待別的律師的案子回去研究,現在才不到一個月就算事情沒做完回家還是寧肯躺在床上看已經重播幾百遍的電影也不願翻開一頁卷。這樣不知道是好還是壞。

所以我重回攝影懷抱之日大概是指日可待了。還有一堆攝影集沒介紹,一堆照片沒掃沒整理。該是好好區分工作與生活了。

不過明天還有一個麻煩的國際貿易案要開,然後也會有一紙箱的契約抵達恬靜的台中所要我們審了....
這就是律師生活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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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2009

當了兩個禮拜律師有感

本來就打算今天上來扯扯屁話的,剛好Rice兄昨天有留言召喚小弟我^^"....

考上律師很久了,93年就考上,但到現在,也不過才當了兩個禮拜正式律師。話說這兩個禮拜也不是說忙到沒時間上來晃一晃,不過可能是一開始工作的新鮮感的關係,回家後連看卷都覺得是很有趣的事,所以不要說部落格,連RFF、LFC都很少很少上去。看到M9又要推出,除了為那些買了M8.2的人感到同情,連耍耍嘴皮罵罵徠卡的興致都沒有。說真的,一直說FF的RF技術還要一段期間,但推出M8.2沒多久就出現M9,不是M9表現可能會有問題,就是萊卡在耍那些買M8.2的人。不過這也不干我的事。

首先,從應徵開始說起。我最後選擇進去了一間當初完全沒想過我會進去的事務所。因為應徵之前聽到了這間事務所比較多負面的消息,甚至還有人建議我,這間當作墊著用的,當真的找不到再考慮去這間,所以一開始壓根根本沒想到我會選擇這間,反倒是一心要進號稱台中最有規模的那間。當初還在NYC考Bar時就很機即得丟出履歷應徵,還被回了一句等你考完回國再說。一回國也是馬上丟這間台中一,面試過程跟結果也很順利,甚至在面試後來去這間之前幾乎就已經決定要去台中一了。不過一去到現在去這間面試,感覺整個大逆轉,整個心就被拉過去。

嗯,現在應該是要叫本所,而不是叫他後來去的那間了。老實說為什麼忽然會選擇本所這樣的大逆轉我也不清楚,中間的曲折可能比我當初要買A4看了好幾遍最後都談到要送什麼贈品了,但路過SAAB兩個小時就開始準備簽93的約一樣離奇。事後回想為什麼最後選擇了本所,覺得最有可能的那個答案其實很好笑。

原因不是錢。雖然帳面上本所的數字好看了一點,但實際上兩間拿到的年薪最後應該都差不多。甚至,考慮將來可能自己開發案源,台中一可能還可以多賺一些。而且我一直認為,三十歲以前,錢應該不是我要注重的關鍵。應該也不是本所享有獨立辦公室辦公室裡還有沙發而台中一要坐AO,雖然有自己的辦公室感覺很爽,但應該也沒爽到讓我當成選擇工作的因素。

難道是名聲跟發展性?本所雖然是跨足北中南的大所,但台中這邊在經歷過一些變動之後,應該是屬於剛盤整完要重新開始發展。目前規模其實不大,而且很多時候有點像是輔助北高兩邊的角色。現階段來看,在中部名聲跟規模可能都稍遜於台中一。發展性呢?其實當初有在想,以本所以及台中目前的狀況看來,應該是有很多發展的潛力,如果能進去跟著一起慢慢發展起來,可能很有搞頭。不過現在越來越覺得台中這邊的市場似乎沒那麼樂觀。案源不多,獎金跟往上爬的發展性可能也不大。而去台中一感覺起來比較有機會跟可能累積自己的人脈將來跳出去開。

想想最後為什麼選擇本所,關鍵竟然是在於面試者。其實兩邊人都很好,而且反而是台中一那邊一直不斷說我背景很好很優秀,不過也透露釋放著以我的條件將來就是那種會自己跳出去發展的人,然後在台中一不會久留。本所這邊面試我的事務所大頭個性很有趣率直,然後因為她的一句話就讓我決定要去本所。在談到自己的弱點時,我表示目前可能是經歷方面不是那麼夠,面試的大頭馬上來了一句:你的經歷不是不夠,而是根本沒有。聽到第一秒我愣了一下,第二秒馬上感覺到我被電得大快我心。然後提到說什麼時候可以給我回覆,面試的大頭也是一句:我現在就可以跟你說,我們要你,但是你的學經歷很好只是證明了你過去的能力跟努力,不保證你的未來。一切都是那麼爽快,真的就是一個fu。而且過程中不像台中一釋放著我不會是久留之人那種訊息,而是一直強調你給我好好待上個幾年,我們要好好培養你。說實話搞不好去台中一然後長大了跳出去會比待著被培訓賺更多,但本所展現出了一種氣魄跟態度事還滿吸引我的。

結果到頭來也不是什麼理性的利益衡量思考,不過是一個fu。這樣子做選擇會不會有點好笑?或許吧。不過反正我是抱著三十歲之前不要care那麼多,先找個地方賺經歷,等三年後滿三十再重新思考打算一次就好。

其實過了兩個禮拜感覺還不錯啦。整個所是一個大所,其實能接觸到的客戶跟案件其實還算大還算廣。但身為大事務所中在台中的一個小所,案件工作量相對不會這麼大,是一個可以比較輕鬆沒壓力慢慢學習的地方,然後也可以比較有品質的處理案件。事實上,我覺得這邊的幾個律師,扣掉我這菜鳥,其實供力都很不錯。我雖然還很菜,但也已經有能力分辨狀子跟辦案好壞。台中這邊幾位律師的能力跟案件品質其實都不賴。台中這邊人少單純一些,雖然有時候覺得稍微不熱鬧一點,但人丁單純大家相處也都很融洽。而且因為事務所的大頭都在北高兩地,台中這邊有點天高皇帝遠的感覺,還滿自由自在的。總之目前在這是覺得還不錯,雖然會有點憂慮當我三十歲時發展跟賺錢的問題,但就賺取歷練這裡應該是兼顧學習跟一定生活品質還不錯的地方。至於那些憂慮等到我三十歲再另作考慮吧。

當了兩個禮拜律師,其實感想跟我之前當實習時差不多。律師這工作其實也沒甚麼好,賺很多錢這點在現在已經是笑話,換算成時薪其實也有點悽慘,發展性在現在這麼競爭的市場其實也有很多疑慮。有時候聽到有人在那說你們賺很多錢喔,出來一趟就不知道收多少其實心裡很不爽。那些人都碼自己事業做很大,賺到翻掉,但就覺得律師賺很多。花個好幾百買好車但根本沒能力發揮他們的性能他們不覺得浪費,花個幾萬塊買法律服務的保障就覺得被律師騙錢。薄薄的十頁狀子或契約背後的心血跟功力是什麼,一般人根本不知道。總覺得那只是十頁的紙。或許就事一直沒建立起購買法律服務的概念,律師這一行現在不好做,然後好律師壞律師的區別無法被分辨,這些問題才會產生。

扯遠了。律師這行吸引我在哪裡?就是他實在是一個接觸社會很多層面增加很多社會歷練的好方式。說真的,很難再找到什麼性質的工作會像律師這一行一樣可以接觸學習到很多東西。我相信當官官也是可以接觸很多東西的,但差別在他們有生殺大權,有權的話就會降低學習的動力,學來學去就是司法院法務部那一套封閉體系的價值觀要好好學而已。所以說這行有甚麼好我真的不知道,但其實挺有趣的。配合上我三十歲以前只是要多歷練社會的想法,律師這一行在我三十歲以前其實是很不錯的選擇。

這兩個禮拜大概是工作的熱戀期,所以都還滿投入的,即使事情做完了,還是會帶卷回家看覺得有趣。但現在應該是熱戀期結束了,所以我又開始寫起了部落格XD....而且,又忽然開始想拍照了....所以不久之後這個部落格又會恢復正常營運了吧^^"....也不是說開始倦怠,才兩個禮拜就倦怠也太可怕了。應該是說反而是進入了一個正常的關係才是,工作的歸工作,工作結束後的生活歸自己的生活。又該是重拾攝影資訊跟攝影集的時機了。當初玩攝影,不正是打算用來調劑律師工作用的。

昨天跑去王公吃吃喝喝,讓我想起了那句"台灣只有海鮮文化沒有海洋文化"。等工作再穩定上軌道一點,就來開始我記錄台灣各地漁村的構想好了。

不過我還是很想念NYC,每次看到電影影集裡有NYC的景色都好感傷....我還是很懷念在NYC的日子,深深覺得那才是我的家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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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2009

心的視界:柯錫杰的攝影美學




圖片來源:http://www.kuan.cc/plog/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364&blogId=1
蝦米?沒看錯吧?我竟然開始介紹起台灣的攝影師?

昨天跑去國立台中圖書館,主要是想借黑白攝影沖片的書來翻一下,因為之後要跟人家學沖片,所以想說有點基礎觀念比較好。跑了攝影櫃,以及外文書櫃的攝影集,發現跟我一年多前看的時候東西都幾乎一樣,我開始想念NYU的圖書館。在NYU圖書館,三不五時就能看到又有新攝影即悄悄上架任君挑選。回想一年多前,我到國中圖都是借一些構圖訣竅攝影技法什麼的,現在回過頭去翻看看,實在覺得可笑。好吧,至少這方面我從一般台灣人水準升級成紐約人了。

借了兩本教黑白攝影基礎的書,也隨手翻了翻這本柯錫杰的心的視界。會翻它只是想說柯錫杰在貴國好像很有名氣,想了解看看貴國的攝影大師究竟有何三頭六臂。如果有馬桶的信徒對於貴國一詞很感冒,請自行更改成貴區或貴島即可,對我來說都沒差。

介紹這本書可能有點可笑,因為看這部落格的人水準基本上都比我高很多,這本書一定早就拜讀過了,那還在看完全曝光決定試典這類書的現在應該也不會看我這無聊的部落格。會介紹這本書,就代表我肯定柯錫杰絕對是大師的水準,所以這證明了我絕對不是什麼不愛台灣之人。只要拿出實力跟功力,我都願意拜倒。所以要我愛台灣,請台灣做到讓我願意建立歸屬感就好,我這人很好說話的。

http://www.kosichi.com/
柯大師的網站。這網站設計得還滿炫的,值得去玩一玩。

柯錫杰的介紹網站上都介紹得很詳細了,在此簡介一下就好。柯錫杰在那個時代算是很叛逆的人,不喜歡跟人家一樣。跑到日本去學攝影,之後跑到紐約,還成立了個人工作室,在商業攝影闖出一些名氣。但他卻突然拋下一切關掉工作室開始流浪般的旅行,然後之後轉往藝術界發展。以上這些的點點滴滴,在本書當中都有介紹到。

這本書的定位其實有點有趣,它不是攝影集,但也不是什麼嚴格的理論觀唸書籍,比較像是一個個人分享的隨筆。書中分成很多小單元,字數不多,讀起來很輕鬆,就分享一些他對攝影藝術的心得想法以及一些跟攝影有關的小故事。這本書一個很棒的地方是,他的這些心得想法,是透過他一些有名的作品引出來或點出來的,也就是他透過他的作品來說明他想表達的觀念,但同時間這些文字又深入的闡釋了他作品的內涵。其實我覺得攝影者能將自己對自己作品的內涵表達出來的方式是很好的一種學習,不過這類的書好像不是那麼普遍。之前看過Bernice AbbotNYC的攝影集,裡面也有負上一些他對某張作品的說明,能看看拍攝者拍攝時的想法,或者至少是他事後合理化正當化的理由,其實很滿有趣滿有意義的。

柯錫杰的作品基本上應該算滿多元的,網站上有很多他的經典作品可以欣賞。雖然風景、靜物、以偏藝術類的作品為主,但也是有不少人文的作品。一開始放的那張觀海是我最愛的他的作品,偏藝術路線,不知道為什麼給我一種Gibson的感覺。但他有是一些觸動人心的人文記錄,像是以下這張盲母,背後有一個小故事。這兩張作品在書中都有詳盡介紹,我就不多說以免破壞閱讀的興致。

圖片來源:http://blog.roodo.com/cait/archives/4940371.html

總之是一本很輕鬆得分享溝通這位大師一些心得觀念的書,很好讀,也有很多好照片讓人細細品味。雖然他似乎有點比是攝影作為紀實的傾向,跟我鄙視攝影作為藝術剛好是不太一樣的路線,不過我覺得對我來說都是值得一看的一本書,也很好弄到手,然後很快就能看完。當然不太可能給人什麼震撼的觀念,但就很多小小的啟發。

最後還是要偷利用大師的話來正當化我的理論。柯錫杰也強調多方閱讀跟接觸的重要,這也是Salgado說過的,不只是閱讀攝影書籍而已。其次,柯錫杰也表示,他的器材非常簡單,出去常常都是一機兩鏡而已(雖然他好像是有用變焦)。希望透過大師的話讓大家響應器材精簡以及暫緩一年拜家幫災民重建新家的活動。

對了,我又有兩張奇怪的照片被一個韓國旅遊網站選中了XD....

http://www.flickr.com/photos/sixwingangel/2624004218/in/set-72157605889817896/
http://www.flickr.com/photos/sixwingangel/2624005700/in/set-72157605889817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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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2009

I miss NYC & Andre Kertesz



圖片來源:http://www.bbc.co.uk/photography/genius/gallery/images/kertesz.jpg

終於還是得面對現實,離開NYC回到台灣。在踏出機場的那一瞬間,呼吸到那幾乎令人窒息的悶熱空氣,我就開始想念NYC。甚至,早在JFK登上飛機拿了一份台灣的報紙開始,我就開始想念NYC。隔了一年,台灣的新聞媒體還是一樣水準低落,翻了幾頁,覺得在看下去不用暈機我就會想吐,趕緊塞在座椅前的置物袋。

還記得不過十幾年前,當個台灣人是件很光榮的事。那時候台灣是個願意讓人認同有歸屬感的地方,因為她很可愛。當時出國玩人家問我哪裡來的,總覺得可以回答"I am from Taiwan"是件很興奮的事。從來沒想過,不過十幾年的光景,我會開始對台灣感到厭惡。不是台灣這塊土地的問題,而是住在上面的居民。不是可愛的台灣島負了台灣人,而是蠢笨悲哀的台灣人負了可愛的台灣島。這跟對岸的鄰居強大了起來沒有關係,而是跟台灣人自己整個低落了起來有關係。我不是什麼國族主義者,也不是什麼極右派人士,對於什麼民族、國家這種可笑的意識型態大帽我一直嗤之以鼻。我不care生在弱小的國家,我只care那個地方的人民夠不夠可愛,會不會很蠢笨。十幾年前的台灣人夠可愛也不蠢笨,十幾年後的台灣人一點都不可愛也有夠蠢笨。先拜卒仔扁之賜,後有虛偽馬延續醜台大計。除了台灣的吃跟台灣的親朋好友,現在的台灣沒有任何一點值得我去懷念記錄的。看著台灣的街道,我聽見了我MP的哀鳴,料是MP也發現這不是個它最想馳騁的戰場。

好吧,回國本該是興奮之事,不應該講這些煞風景的話。就來一篇中斷已久的大師介紹吧。其實在此選擇Andre Kertesz是有點諷刺的事,因為Kertesz其實在NYC時並不得志,個人也不是對他在紐約時期的作品感到很印象深刻(除了他Washington Square對我有種特殊的情感外),紐約對Kertesz來說可能不是什麼好所在。

http://en.wikipedia.org/wiki/Andr%C3%A9_Kert%C3%A9sz

Kertesz是出生在匈牙利布達佩斯的猶太人,後來搬到匈牙利的鄉下住。Kertesz一開始也不是搞攝影的,甚至連唸藝術的都不是,而是唸商業的,甚至畢業後一開始在家人介紹下還當過broker。不過事實上Kertesz對商業跟broker一點興趣都沒有,一直很嚮往能在匈牙利的鄉下當個快樂耕作的農夫。Kertesz是在居住鄉下期間開始慢慢接觸起攝影的,到後來甚至不顧家人反對放棄broker的工作踏入攝影界。一般將Kertesz的作品分成三個時期,三個時期分別是以他主要居住拍攝的地方做區分:匈牙利時期、巴黎時期、以及紐約時期。匈牙利時期主要都是拍攝一些匈牙利鄉居生活的照片,比較偏向紀實的風格。雖說匈牙利時期一般並不認為是Kertesz的成名的關鍵,但我個人卻最喜歡他這時期的照片。道也不是因為我偏愛紀實風格,而是因為這時期的照片可以發現Kertesz對於匈牙利鄉下比較有歸屬感跟參與感,也就是他比較融入匈牙利的鄉間生活。這時期的作品後來有集結成一本"Hungarian Memory",個人很喜歡這本攝影集。

不過讓Kertesz發光發熱的是他的巴黎時期。這段期間居住在巴黎的Kertesz,不但很量產,照片的質量也都很棒,最重要的是除了接案工作之外,他自己比較personal的攝影也開始從documentary的風格漸漸轉向發展出一種超現實主義的風格。雖然Kertesz從未宣稱自己是超現實主義的一員,但他的攝影作品卻常常被歸為超現實主義的代表之一。雖說這才是Kertesz真正的成名時期,不過小弟個人實在沒什麼藝術涵養,不太能領略他什麼超現實主義的重要意義,而因個人喜好之故,比較care一個攝影師是否傳神的表達出了一個城市或地方的精神,就這點而言,Kertesz的巴黎倒是沒有讓我印象深刻。其實這段期間也陸陸續續看了不少拍攝巴黎的作品,個人認為Robert Doisneau的巴黎街頭人文跟Brassai的巴黎之夜才是真正的一絕。

然後,又是因為納粹的關係,Kertesz猶太人的身分讓他在歐陸不好生存,於是,跟許多猶太人一樣,遷移到新大陸尋找新生活。不過,新大陸並沒有帶給Kertesz太多的American Dream,他很快的發現美國人不吃那套他在巴黎的成功之道。其實從匈牙利到巴黎,Kertesz已經有一種漸漸遠離街道生活的傾向,一部分可能是因為他漸漸發展出一種超現實主義的個人風格,但另一方面他自己也提過他對巴黎來說有點像是一個陌生人。這樣的傾向到了NYC更明顯,而這點也是讓我有點失望的。當初一開始會去翻出Kertesz,是因為看到他有很多NYC的作品,又是大師級的人物。不過從他的NYC作品我個人是沒看到什麼我認為的NYC的精神。Kertesz在NYC時期一個很大的特色就是,要馬窩在工作室裡拍照,要馬躲在住處遠方狙擊,感覺比其巴黎時期,更遠離人群。一方面可能是他的新風格更加定型,但一方面也可能是因為NYC讓他更沒有歸屬感跟融入感。Kertesz自己也表示,他早期喜歡深入人群去拍攝,但後來卻不太喜歡這種拍攝方式,而是越來越偏好離人群越來越遠。不過Kertesz在NYC的狙擊之作對我來說卻有一種特殊情感,因為他就住在Washington Square附近的公寓,從高處往下拍攝Wasington Square,而Washington Square基本上對NYU的人來說根本就像是學校的一部分。透過Kertesz的照片看看NYU周邊以及Washington Square以前的樣貌,還挺有趣的。雖然後來在MoMA又是那個什麼司機館長的運作下,Kertesz開始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成功,不過,他在美國一直沒有得到什麼太大廣泛的認同。

就我自己的喜好而言,我覺得Kertesz在NYC的作品是相對不出色的。匈牙利時期,Kertesz的作品有一種對於匈牙利的鄉間的一種歸屬感跟認同感,連帶使得他匈牙利的作品有一種生命力。雖然在巴黎時期Kertesz似乎是有點遠離了人群,但可以看得出巴黎時期他的藝術跟攝影功力比起匈牙利時期有著很大的進步。而在NYC時期的作品,卻讓我覺得他好像在實驗一些東西,卻又找不太到一個方向,就跟離開了NYC的Winogrand有點類似。或許,這是轉型的過程,而這個轉型一直沒有完成吧。

Kertesz的資訊之前提供的Master of Photography系列影片裡面有專門他的介紹了,一開頭選的那張照片,也是之前提供過的Genius of Photography裡一開始用來介紹攝影是frame的藝術實用來解說的照片。加上台灣天其實在悶熱到讓我快要窒息,能上網的書房冷氣又掛點,還有我媽跟我兩個妹妹在客廳看什麼日本禮儀師的感人影片看到哭聲連連讓我越寫越沒fu,所以就先如此草率作結。主要只是當個引子,如果對Kertesz有特別得興趣,他的資訊上網應該是很好找。最後,提供一句Kertesz的名言供大家思考:

"是影像跑來找我的,而不是我去選擇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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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4.2009

Goodbye my love,我的紐約,再見~~~~

去年的八月三號晚上抵達紐約,今年的八月四號晚上即將離開,剛好是滿滿的一年。

還記得剛開始來紐約時,非常不喜歡這個地方。如今,我卻深深期望我能長住紐約,當然,這期望的基礎因為這一年我不用在這討生活可能會有點薄弱。

一開始不喜歡紐約的理由很簡單:它是一個威力加強版的台北市。對於台北,住了七年,還是很厭惡它。我不知道為何一開始我會對紐約有一種威力加強版台北市的印象,可能是上學期還在適應環境跟課業,而課程也比較重的關係,所以沒有心思好好去觀察這個城市。但從寒假開始,一方面有了時間,二方面也摸透了LLM要唸到什麼成度混得過去就好,所已開始會三不五時撥個時間,拎著相機,在這城市閒晃。

這城市並不偉大。比歷史傳統,稍嫌粗比的紐約不是優雅的歐洲城市的對手。比現代化,稍嫌破舊的紐約也不是很多亞洲新興國家城市的等級。

這城市並不完美。事實上我光只是悠悠哉哉得逛逛大街,就看到許多紐約令人擔憂甚至生畏的地方。

但這個城市卻是無可救藥的可愛。跟我女朋友一樣,不是什麼殷琪般的女強人,並不偉大。不是什麼姬賽兒般的名模,並不完美。但她許許多多的小地方、小舉動,讓他整個人就是無可救藥的可愛。

一般人對紐約的印象,都是認為它是世界之都,有著許多宏偉的高樓大廈,狀觀的人工景點,認為這是它的特色,它的魅力之所在。基本上會有這種印象的,等級大概都是死觀光客而已。如果在這住上一年半載,還是這樣的想法,我覺得這樣的人實在很悲哀。

紐約的魅力就跟它的心臟─中央公園─一樣,靠著累積點點滴滴的小品,形成它的迷死人不償命。或許,它是靠它那種世界之都的印象像個磁鐵般的吸引許許多多外來的移民或居民,以及死觀光客。但它的魅力,卻在於在它吸引過來形形色色多樣的元素以後,以城市為場域,讓每個人都能來在肆無忌憚貢獻它的可愛,即使只是死觀光客。

城市本身不會發光發熱的,而是城市裡的人讓城市發光發熱。而紐約讓我想不透的一個地方,就是世界上偉大的城市這麼多,為什麼它特別能讓人發揮自己的可愛。

如果我沒有玩攝影,或許我不會這麼喜歡紐約。並不是因為攝影本身的關係,而是攝影讓我時時刻刻抱著一顆好奇的觀察心,而這是發現紐約可愛之處的決定性關鍵。

既然紐約的特色是如此,有就不是我在這長篇大論能呈現它的可愛的。之後將推出"This is my NYC"陸陸續續分享一些心得感想,讓大家看看我的紐約市。

我不想做美國人,但我想做紐約人。或許在要求歸屬跟認同之前,該先思考歸屬認同是心悅誠服的,而你這個地方有足夠的魅力讓人附著上他的歸屬跟認同感嘛。現下的"台灣"或"中國",都沒有那種讓我想大聲說我是台灣人還是我是中國人的魅力。不管是台獨還是統一,請你們拿出你們的魅力來吸引我。

我永永遠遠都想大聲說我是紐約人,即使它只佔了我生命中非常短暫的一段時間,但它的魅力,讓他成為我一輩子最重要的城市。所以我買了很多I Love NY的T Shirt回去,想穿在身上,回台灣後大聲的跟別人宣布:我是紐約人!

考完以後本想趕很多行程,都最後卻只跑了幾個,優優閒閒的度過剩下的短短幾天。因為我知道,我一定會再回到紐約,而且希望能常常回去,因為它才是我的城市。

I Love New Y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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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2009

原點 & Saul Leiter: Early Colors

14th


跟王建民一樣經歷過很掙扎的一段日子,現在感覺又回歸平靜。一開始考BAR,只是抱著都來了就考一下順便認識一下美國法,LLM那種可笑的東西根本無法讓人認識美國法。但隨著時間金錢青春的投注,加上我損失工作機會的成本,越來越覺得不考上實在很噢,嚥不下那口氣。所以當正確率很掙扎時心情會起起伏伏。現在正確率還是掙扎,但剩下的時間也只夠我保持手感不可能再提升正確率了,反而又回歸平靜,當成去考氣魄,去把一件事做完盡責任跟義務對自己負責。

攝影的路上也是一樣。一開始只是想說培養一個嗜好兼記錄生活而已(其實是迷上萊卡的虛榮XD),直殺萊卡,功力從近乎零開始,拍一些破爛芭樂旅遊照也覺得只要手握萊卡按快門就很爽,只要玩高級器材,上網扯扯蛋就很爽。後來旅遊照拍膩了,也看起了攝影集,開始拍一些才是自己真正想拍的東西,發現自己進步了,很開心。但慢慢有了底子以後,又開始覺得,器材那麼好了,基本水準有了,該是要發展出跟別人不一樣的東西的時候了。街拍的攝影集怎麼看都是那樣,看起了fine art,發現fine art每個畫面都超吸引人,開始矢志要練出很吸引人的照片。但亂中有序的街上跟井然有序的studio根本是兩個世界。連Bill Brandt都自承他是在Documentary跟Poetic之間轉變,而不敢宣稱自己集兩者大成。喜歡拍很documentary的東西,但又希望能是吸引人討喜的poetic,連大師都做不到的事,我又怎麼可能做到。中間產生的落差就是失落。

最近又看回去了街拍documentary風格的攝影集了。不是那些經典大師的,而是一些現代一點的街拍,然後是在一般城市裡的街拍。忽然發現,看經典大師的作品,一來他們功力世界頂級,但二來也是他跟我們身處不同的時空背景會給我們一種很新鮮陌生卻又懷舊的吸引力。而看看現代一點的街拍documentary作品,除了少數像森山這種個人風格很強烈的,會發現他們其實不是那麼"搶眼",比較平實。比如說我就覺得把Depardon的作品丟上flickr,受歡迎的程度一定遠遠不如稍有水準的玩家透過Noct拍的暗角Bokeh poetic街景照。除非是能深入去拍一些人文紀實的,或者能捕捉到什麼經典畫面,否則很documentary的東西實在是比較不討喜。就像我一直覺得Rally的車手須要的技術層面應該比F1高,但一但你選擇去看Rally,註定會受到比較少關注的目光。Documentary的東西不是主打視覺經驗的美感,只能訴諸觀賞者對影像內容的共鳴。除非是很深刻的人文紀實或者很經典的畫面,能產生廣泛的共鳴,否則一般來說頂多只是小小的共鳴。既然是共鳴,換句話說就是一個巴掌拍不響,還需要觀看者的頻率(就是生活經驗背景等等)能夠合調。紀實攝影要達到能產生廣泛共鳴的,說真的不是吃攝影這行飯的可能很難達到這境界。那一般選擇這條路的人事實上該做的變的很單純:多觀察接觸人生社會百態,尋找路上讓你共鳴的影像,技術練好能作最佳程度的捕捉下來呈現出來,剩下它會得到多少共鳴,就不是能決定的事了。

要努力的方向不是讓自己的照片更討喜更吸引人,而是要讓自己眼睛更亮,心胸更廣,能在路上感受更多到讓我共鳴的影像,按快門時只是直覺單純的回應共鳴,像是影像找到我而不是我而不是我在後面苦苦追求(Kertsz的名言)。然後技術練得更純熟能更佳更有效率的捕捉呈現,剩下的就不是我該關心在意的了。沒人關注,不是我太爛,只是別人沒有跟我一樣的經驗背景產生共鳴。

1 Av. & 15th‧What Are They Talking About?
這是最近很喜歡的一張照片。美國是一個很多老人獨自生活的地方,現在住的社區Stuyvesant Town,就有很多老人,老人再一起常常有很多有趣的老人經可以聊。照片中對街那台長眼睛的貨車,是這附近很有趣的"景點"。幾乎都停在一大道跟十四五街上。一直想說要怎麼好好記錄那台車但都沒有看到什麼很有感覺的畫面。然後,有一天,Stuytown聊老人經的老人跟那台車的眼睛相遇了,直覺的按下快門,說真的拍了以後也都忘了有這張。有些照片你拍了會一直記得有拍過,有些拍了就忘了,但拍了會記得的往往看到結果都很失望,拍了就忘記的卻三不五時能撿到寶。這張我覺得很有趣,也很能呈現現在住的地方的一些感觸,但我知道這張一定不會很吸引人。因為多數的人沒有跟我相同的經驗產生共鳴。這是屬於這個社區的照片。

總之經歷過一陣子的自我批判現在又回到原點比較平靜了。不再去care照片吸不吸引人、討不討喜、多少人檢視的問題了。開始翻起了之前買的Elliott Erwitt的Snaps。這是我一開始看的幾本攝影集之一,也是我買的第一本攝影集。之前借來看的時候都只有看照片,沒有很認真看看裡面的文字。文字是EE請一位合作過的作家幫寫的。一開始就提到為何要取名叫Snaps。EE的說法很簡單,他十四歲就買了第一部相機,當時當然就是snap,而事實上他一生都一直在snap。他對於攝影"藝術"這概念一直不能認同,還出過一本叫anti photography的書。

終於我又回到原點了。重返原點不代表是浪費時間精力,因為每次重返都會有不同的經歷跟感受。
想說選一張照片來記錄回到原點,不知為什麼開頭那張讓我最有感覺。

最後介紹大家一本不錯的攝影集,Saul Leiter: Early Colors。

http://en.wikipedia.org/wiki/Saul_Leiter
http://www.wretch.cc/blog/whale543/11001957
http://www.steidlville.com/books/145-Early-Color-Second-printing.html

這是一本很poetic風的彩色街拍攝影集。現在聽起來沒什麼,但當我看到照片幾乎都是3、40年帶我嚇了一跳。要知道那年代,一來主流還是很寫實的風格,二來彩色底片技術還是很不成熟專業攝影師很少人在用的。因為貴,品質不穩定,又只能交給photo lab處理,處理也很不穩定,充滿變數。但這剛好是Leiter的風格。雖然我是anti-photography的,但這本攝影集真的不錯。再想到這是三四零年代的作品,真的讓我很佩服Leiter。

下禮拜二三就要去貫徹我的氣魄了獲得我的解脫了。
要解脫了很高興,但要離開這城市很不捨。我覺得我已經愛上這城市了。加上台灣實在已經被搞得太爛,實在很不想當台灣人想當紐約人。還記得不過十幾年前覺得當台灣人是很驕傲光榮的事。現在....唉....但我也不想當美國人只想當紐約人就是了。之後會在用圖文緬懷這城市的點點滴滴,順邊很無奈得痛批一下蠢笨的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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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2009

Txema Salvans & The Dogs, The People #2

3 Av.‧The Dogs, The People #2A
3 Av.‧The Dogs, The People #2B


一般的印象都是,小女人會養很可愛的小小隻的玩賞狗,大男人就會養很壯碩的大狗。不過走在紐約街頭,卻常常看到很纖細的咩仔牽著一支,甚至數隻,大到走在台灣街頭會嚇跑一堆人的那種狗;或者很Man很酷的大男人,適合去跳Man Power那種,牽著甚至抱著金法尤物布魯斯跟布魯斯媽般大小的玩賞狗壓馬路。不是說沒有養小狗的咩仔或者牽大狗的牛仔,但就是比例沒有想像中高。

走在路上常常在想這個有趣的現象。咩仔養大狗一般人或許都大概能夠理解,可能就是追尋一種安全感、信賴感。但大男人養小狗呢?因為它們很可愛?這答案一般人就會覺得很不搭軋。可能是一種互補,就是心理上會去尋找一種跟自己形象不太一樣的來達到某層面滿足。可能是一種投射,就是將住在形象屋簷下被隱藏起來的內心的某些層面投射在一些事物上達到某層面的滿足。事實上,互補跟投射或許都是一樣的東西。

那造成互補跟投射之間語意跟概念上斷裂的原因是什麼?答案或許就是那條既是連結,又是區分的狗繩。看著路上來來往往的人與狗,我想到了傅柯的權力觀。權力不是誰掌握著什麼,而是一種關係。不管你是權力的擁有者還是被掌握者,我們都是權力關係的奴隸。

一直想拍這種小女人大狗,大男人小狗之間那種有趣的矛盾。但看來看去,總覺得大男人跟小狗的畫面比較有感覺。或許這種感受又是一種父權、人類中心主義權力關係下的產物吧。事實上拍攝這兩張照片時還有一個很細微的小地方,那就是黑人跟白狗,白人跟黑狗。但大概只有我覺得有意義吧XD....

最近翻到一些比較生活照的攝影集,看到一本很喜歡很有感覺的。攝影師是Txema Salvans,書名是"Nice to Meet You"。瞄過這本書皮好幾次,一直以為是跟德州有關的攝影集(我看成Texas XD....)。結果實上是西班牙攝影師,拍的照片多半也都是在西班牙。他的照片很一般生活場景,但卻很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感染力。這本攝影集其實拍的是各種不同的團體之間,甚至是陌生人之間的互動,但攝影師想傳達的正是彼此之間都有一種大家都是家人的連結。他有個人網站有一些他的照片,推薦大家有興趣有機會可以看看。我想這本書台灣可能不好找,因為台灣攝影人只愛看什麼"風景全攻略"、"構圖決定一切"、"完全曝光手冊"那類的而已。

http://www.txemasalvans.com/eng/index.html
http://www.amazon.com/Txema-Salvans-Nice-Meet-Spanish/dp/8495951703

另外推薦Mi兄一本佐藤玲的"Sun",也是生活照,應該是您的風格。看完以後我一直猜不透書名為何要叫Sun,也不是拍太陽的書。有研究出來的話再跟我提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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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2009

Master Data & The Dogs, The People #1

Washington Square‧The Dogs #1

拍狗的人很多,但也因為這樣要拍得好很難,所以拍得有味道的人還真的不多。說到拍狗,攝影界最有名的人大概就是EE了。EE本身很愛狗,攝影功力很強,又很幽默,拍出來的照片當然不同反響。為什麼他的狗照片這麼好?一般人拍狗,就是看狗可愛就拍,拍得主題是狗,但也就只有狗而已。如果只是這樣,其實大家都會拍,用DC的也會拍,用相機手機的也會拍,搞到後來不就比誰的相機鏡頭好而已,搞不好小相機因為機動性還拍出更有意思的影像。EE的照片利害在於,他能拍出狗的個性,而狗的個性,其實就是人性。EE說過他喜歡狗的一個地方在於,狗的個性其實跟人性很像,表情也跟人很像。而EE最高境界的狗照片,則是讓人可以從主體的狗當中看見EE的個性。非常推薦愛狗的人看EE 2008出的那本它一生狗照片的集結之作。

不過EE有傳人了。這天看到一張大師級的作品。除了它是彩色以及用的是超廣角以外,跟我說是EE拍的我不會有懷疑:http://www.flickr.com/photos/datatw/3684318365/

暫且不論廣角效果的掌握這些技術層面的東西(16mm能掌握利用成這樣實在沒話說),這張照片經妙之處一來在於很傳神的表達出狗的個性,而且不是只有主體那隻狗,右後方戴領巾那隻我覺得是成功的關鍵,兩隻表情個性的對比,剛好達到畫面的均衡。更成功的地方在於傳達出了拍攝者的個性。是一般玩家中拍狗少見的佳作。

其實這陣子陸陸續續都有目標的拍一些狗狗,不是一般那種看到可愛狗就開槍那種,而是想去強調人狗關係,尤其是跟主人間關係的那種。我一直有構想想把這個做為我一生的主題,慢慢收集人狗關係的照片。本來是打算晚一點才放的,但Master Data的照片讓我決定提前陸續慢慢放向拍狗大師們致敬。當然我沒有功力向大師們一樣圖一放就讓人看到狗跟人的個性,所以我會透過文字說明。

這是一支很醜,但也很可愛的狗。好像有矛盾,但其實不會。因為就跟小孩可不可愛,關鍵在於有沒有人愛,而不是他本身長得可不可愛。有人愛的狗,即使長得很醜,也是很可愛。這是一個很有趣開朗的主人,也很愛他的狗,不願讓他趴在地上睡覺,而是把他抱起來讓他睡。很多遊客路過都會去看看牠,這主人也會很熱情得跟大家開心的聊他的狗。在我前面的是一批亞洲妹在看這隻狗,主人還詳細的解說這隻狗喜歡這麼睡。我過去以後客氣的問說我可以拍照嘛,他也很大方的說Sure,還說了一句"Nice camera!"

這隻狗真的長得很醜,但也真的很可愛,尤其是睡得這麼爽的樣子,看起來更可愛。不是上帝厚愛牠讓牠長得很可愛,而是上帝厚愛牠給了牠一位愛牠的主人。可不可愛的關鍵在於有沒有人愛,有人愛的就會看起來可愛,看起來可愛的就會討人喜歡。所以,我們在喜歡可愛的事物的時候,其實是在追尋映射在它上面的愛。

此外還想強調一下Sonnar有多好。我覺得Sonnar的散景比相類的鏡頭都還要多散一個光圈,也就是說它光圈2.8散的程度是人家光圈2散的程度,所以它最大光圈時散的程度就是Noct了,很有生命力,卻又不會跑出coma或漩渦。我實在想不出不去擁有它的理由。

所以Sonnar也是可愛的鏡頭。

王建民又受傷了。我無言了。帶賽的人永遠都不可愛,所以馬桶一點都不可愛。當然這句話會得罪幾百萬人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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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2009

Stuyvesant Town

"Hi, nice to meet you."

Multi-State Bar Exam答題正確率一直很低迷。NY Testing什麼都背不起來。
台中最大的事務所徵人透過104寄履歷過去兩個多禮拜了連一封客套的謝謝再聯絡信都沒有。
NYC街頭還是一樣有趣,但最近已經認清事實開始承認是我這人攝影觀點太無趣。
這輩子還有機會跟所有小朋友一樣,連看到鴿子都很好奇嘛?
很想知道透過這位底迪看到的世界是怎樣。
但這輩子大概都回不去那個時候了。

該是負責任的面對法律才是我的本業的時候了。
該是將相機跟鏡頭好好收起來保存等待二手市場回溫,然後回國買一台小DC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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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2009

夜之福鏡 & Ralph Gibson局部的藝術

大家引頸企盼的夜之福鏡更多討論出來了。

http://www.rangefinderforum.com/forums/showthread.php?t=76156
RFF上的討論。
http://www.cosina.co.jp/gallery/akagi-50/index.html
Cosina網站上的作例。有趣的是,Cosina網站上Sonnar的作例也是同一位攝影師,同一位model。大家可以比較一下兩者的差異。

多數的意見是,是一支很穩的現代鏡。表現很好,連CV常被詬病的bokeh也表現得很穩。大小看起來好像也沒到龐然大物的程度。我想應該會是跟50/0.95A對打的鏡頭,跟老noct應該不是在一起比較的。可惜不會是我會想買的鏡頭。希望能很快就有多點途可以參考。

Ralph Gibson
http://www.ralphgibson.com/

我覺得他實在是一為妙人。身為一位攝影師,卻把自己弄得有點像EP,很愛吹捧萊卡,連他攝影集裡三不五時又要搬萊卡出來說一下,最好笑的是萊卡還為他出了Ralph Gibson紀念機,RG老兄也在自己網站上廣告,實在是讓我看了很不恥。但平心而論,我對Fine Art攝影的接受度很低,不過我卻滿喜歡他的作品的。

RG曾是Robert Frank的助手,他很愛說萊卡對他來說有多意義不凡。他一開始用rolleiflex TLR,說拍得很沒感覺,一改用徠卡,從此大徹大悟。不過,有趣的是,他賴以成名的風格,卻根本不是萊卡擅長之處。他一開始也是玩街拍,但後來開始玩Fine Art,他自己說關鍵在於熟悉DR的近攝功能之後,讓他看到了一個有發揮潛力的空間。他的風格從網站上照片的得很清楚,就是局部。

很多玩攝影的人都會下意識得想把東西全部塞進去。比如說拍人,就一定要整尊放進去,拍建築,就整棟放進去。我也不例外。所以之前會很不習慣50mm。不過RG的作品給了我很大的啟發,小小的局部也會是大大的世界。當然這是老生常談了,但談的人多,聽的也多,不過還是要親眼接受過高層次的激發與啟發才能真正有感受。愛拍杯子小東西的人很多,但多半都是用整體的觀點去詮釋小東西。RG則是用小小的局部去呈現大大的世界,這就是水準差異之所在。

現在沒時間多說,RG的作品台灣應該不難接觸到,因為是響叮噹的"萊卡攝影師",台灣攝影人看到萊卡兩字就海綿體充血了,所以RG應該是滿夯的吧。推薦大家可以翻翻看感受一下不同的視覺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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